以下以東京警方官方格式為例,不是全日本通用委任狀。鐵路、機場、飯店或其他警察單位可能有不同規定;先問實際保管單位是否接受代理。
先問保管單位
- 是否接受這位代領人,以及必須使用哪一份表格。
- 需要本人簽名正本、電子檔、影本或其他資料;寄送方式與期限。
- 代領人需要的身分證件、受理/明細編號,以及預約和領取地點。
東京官方說明列出代理人身分證明、委任狀及已收到的通知書等領取資料;同住親屬有例外,手機另有條件。請依個案確認,不自行套用。
東京公開格式沒有把「本人護照號碼/護照影本」列為每案統一必填。只有保管單位要求且已確認用途時,再提供必要資料。
正式文件:優先用對方指定表格
| 官方欄位/確認項目 | 中文提示 |
|---|---|
| 年月日/宛先 | 填日期與實際收件單位,先問對方要寫給誰。 |
| 委任者 | 失物本人:姓名、地址、電話。姓名應能與身分文件核對。 |
| 受理所属 | 受理或管理案件的單位,照通知或窗口確認的名稱填。 |
| 受理番号又は明細番号 | 受理編號或明細編號。先問這次應使用哪一種,不要自行混填。 |
| 主な物件 | 主要物品名稱,與窗口確認的案件一致。 |
| 代理人の住所・氏名・電話番号 | 代領人的地址、姓名與電話。 |
| 署名など | 簽名、正本、影本或其他文件要求,由實際保管單位確認。 |
複製或列印自己的準備草稿
先複製到自己的備忘錄補資料,或列印後手寫。下方只授權領取指定物品;正式送件請依保管單位要求整理。
受取委任内容の下書き
作成日:________
提出先:________
委任者の氏名・電話番号:________
委任者の住所:________
代理人の氏名・電話番号:________
代理人の住所:________
受理所属:________
受理番号又は明細番号:________
物品名:________
私は上記代理人に、上記物品の受領を委任します。
委任者署名:________
自動複製未成功,請長按或選取上方草稿後複製。
本人與代理人資料留在自己的筆記或紙上;本站沒有填表或上傳功能。
來源與適用說明
東京警視廳:遺失申報與領取說明(另開官方網站)日文;東京的申報、本人領取、代理與寄送條件 · 核對:2026-10-10
東京警視廳:遺失物相關官方表格(另開官方網站)日文;官方遺失屆、委任狀與填寫範例 · 核對:2026-10-10
東京警視廳:官方空白委任狀(PDF)(另開官方網站)日文;東京官方格式,其他保管單位須另確認 · 核對:2026-10-10
中文為重點整理;各單位正式表格、個案要求與當次規則,請向實際窗口確認。
資料核對:2026-10-10 · 本站修訂:2026-10-10
辦理方式可能調整,請以相關單位最新官方公告及實際受理說明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