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不懂日文?先用中文工具
物品已找到:準備委任代領資料考慮寄回台灣:先核對電池與承運限制本頁適用
人仍在日本,已向相關單位詢問、尚未找到物品,且即將離境的旅客。
不保證離境前有結果。已回台灣可接著看返國後指南,確認原受理單位及後續聯絡方式。
先確認問對了單位
先檢查自己已經問到哪裡:對照搭乘紀錄與先前詢問內容,確認問的是正確公司、遺失日期和路段。
如果對方說物品可能已移交,先問清楚接收單位與可用查詢資訊;若只是系統暫時查無,依該業者官方說明的回覆或重查方式處理,不能因此判定物品沒有被拾獲。
離境前留下這些紀錄
- 確認是否已向可能的保管業者查詢,以及向警方提交遺失申報。
- 保存受理單位、受理編號與聯絡紀錄;若採線上方式,確認是否已收到正式受理通知。
- 告知預計離境日,留下離境後仍能聯絡你的電話或電子郵件;若有可協助聯絡的日本親友,先徵得本人同意再提供資料。
- 若遺失的是護照,先向管轄駐日館處確認旅行文件與後續安排,不要直接假設能照原班機離境。
沒有日本電話,先問受理單位
東京警方英文指南請旅客提供日本電話,並說明原則上不撥打國際電話。若你沒有日本電話,請向受理單位確認可接受的聯絡方式,別填入無法使用的號碼。
請將個資直接提供給實際受理單位,不用提交給本站。
查看警察庁的旅客聯絡提醒(另開官方網站)查看東京警方英文指南(另開官方網站)今天查不到,下一步怎麼安排?
先確認下次適合詢問的時間,以及物品若移交後要聯絡誰。各單位登錄、保管與移交安排不同,沒有全日本統一的 48 小時可查保證。
把剩餘行程、班機時間及可用聯絡方式告訴受理單位;先處理必需的證件與帳號安全,再按對方建議追問。
今天沒查到,先問下一次怎麼查。
- 先問現場/業者說明物品、時間與行程。
- 問集中保管窗口確認哪裡可再查、何時再問。
- 確認是否交給警方記下接收單位與物品編號。
各單位的登錄、保管與移交時間不同,沒有通用的固定天數。
來源與適用說明
警察庁:旅客聯絡與路上遺失物提醒(另開官方網站)警方程序與後續聯絡 · 核對:2026-10-08
東京警方英文指南(另開官方網站)日本電話與國際電話限制 · 核對:2026-10-08
BOCA:海外護照遺失說明(另開官方網站)護照遺失與返臺文件的一般原則 · 核對:2026-10-08
外交部:日本館處與轄區(另開官方網站)依所在地尋找館處 · 核對:2026-10-08
JR 東日本遺失物說明(另開官方網站)該業者登錄延遲與移交說明 · 核對:2026-10-08
JR 西日本遺失物說明(另開官方網站)該業者查詢與跨業者說明 · 核對:2026-10-08
警視廳:遺失物查詢與領取(另開官方網站)日文;登錄與保管資訊 · 核對:2026-10-09
資料核對:2026-10-08、2026-10-09 · 本站修訂:2026-10-10
辦理方式可能調整,請以相關單位最新官方公告及實際受理說明為準。